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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400字作文
更新时间: 2024-04-25 13:43:36
 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篇:

我们数学正在学“年、月、日”这一章,一次数学课上,老师问同学们最喜欢几月几日,为什么?有的同学回答喜欢“六一”儿童节,可以收到很多祝福;有的同学回答喜欢自己的生日,可以得到很多礼物;有的同学回答喜欢过年,可以得到新衣服、压岁钱……老师问我喜欢哪一天,我大声回答说:“我喜欢 二月十一日 ,因为那天是我妈妈的生日。”老师听了表扬我说:“你真是个孝子,你妈妈一定很高兴。”听了老师的话,我更爱我的妈妈了。

是呀,一年中有这么多天,我们最应该记住妈妈的生日。在别的节日里,都是妈妈为我们准备,让我们尽情的吃,尽情的穿,尽情的玩……再累妈妈都不会说一声,妈妈为我们操碎了心,我们难道不应该记住妈妈的生日吗?我一般在妈妈生日的前几天,动手为妈妈制作一个生日卡片,写上我的祝福。生日那天,我一早起来向妈妈说声“生日快乐”,并且和爸爸一块为妈妈买一些好吃的,看着妈妈高兴的样子,心里舒服极了。

同学们,让我们都记住妈妈的生日,好吗?妈妈是最应该珍惜的人。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2篇:

2010-8-9 22:03:00 天气:晴朗 心情:高兴 1/次

我最喜欢的玩具是音乐小猪,它天生就会发出叮叮咚咚的优美歌曲,它头上还会发光呢!它身穿褐色长袍,头戴目镜,非常地酷。音乐小猪是我的好伙伴。

有一回,爸爸妈妈出去吃饭,我一个人在家里,慢慢地,慢慢地,天黑了,我感到非常害怕。音乐小猪明亮的灯光和清脆优雅的歌声指引了我,让我不再害怕。音乐小猪真是我的好伙伴啊!有这样的一个朋友真幸福啊!我真喜欢音乐小猪。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3篇:

我一烦恼就喜欢到一望无际的海边去感悟游海的乐趣,我一见到海,就会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,而我的烦恼又算的了什么呢?

我喜欢与伙伴们仨一伙,俩一串地相约。那时我会觉得集体的温暖,伙伴们的亲情和游戏的愉快……紧张的心情一下子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。

我喜欢冬天倚在窗前看雪景,看到雪那么纯洁,那么白净,那么细柔,那么顽皮,那么可爱,那么……自己浑浊的心灵一下子被雪所感动。

我喜欢在灯下看书,感受书中的乐趣,书中的场景把我时而带到花果山水帘洞;时而带到梁山坡;时而带到大官园;时而带到赤壁场……在灯下看书使我懂得了很多知识性的问题。

我喜欢给妈妈推到椅子上,为她捶背,在捶背中使我懂得捶背不仅让妈妈背上舒服 ,还让妈妈心里感觉暖洋洋的。妈妈笑了,我看见妈妈舒心的样子我也感到欣慰。

我喜欢……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4篇:

他,具有一张俊美帅气的不同气质的脸。瞳仁占据了眼睛的一大部分,黑黑的。好像无底深潭,鼻梁直挺的像尺子亮出的一般。他轻抿着嘴,嘴角露出一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,五官精致无暇,凑在一起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。他就是EXO的一名成员——鹿晗!

有人问我,你为什么喜欢鹿晗?我总是回答说,我喜欢他,无需理由!是的,他是这么可爱,帅气,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呢?他唱跳俱佳,活泼开朗,喜欢保护世勋,偶尔小迷糊,但超级可爱。

每次在百度贴吧玩的时候,我总要去鹿晗吧,关注他的一些新的新闻。朋友说我没我喜欢鹿晗没救了!我总是一笑了之。他是EXO里唯一的中国成员,在EXO里的主场及领舞。门面多个担当于一身的成员,有着出众的演唱功力和舞蹈实力。

当我哥知道我喜欢鹿晗时,他不屑的说:“我真搞不懂,你们这些人是怎么想的!”“切,我们行星饭的世界,你!不!懂!”他无言以对。晗晗就是因为他的魅力,打动了我。我与你们分享一下~他是精灵主唱【眼神深情迷人,歌声动人心弦】、2,王者领舞【眼神霸气,动作灵动不失气势】、3。美貌门面【让人疯狂的美貌,最强童颜】、4。出色演技【天生的男主角,未来的演技帝王】、5。根正苗红【同心赈灾,共患国难】、6。运动健将之足球小鹿【全力以赴的全能偶像】、7。优秀品行之温知谦逊【知世故而不世故,是他最善良的成熟】~~~~~

哎,我就是这么喜欢鹿晗!他的魅力打动了我!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5篇:

我喜欢的不是婀娜多姿的荷花,也不是玉洁冰清的玉兰,更不是高贵华丽的玫瑰……我喜欢的花就是那雍荣华贵的牡丹。

“昨夜明月浑如水,入门唯觉一庭香”。是牡丹的芳香吸引了我。夏天,我走进一个公园里。就闻到一阵香气。那香气中多么迷人,让人仿佛是在梦的花园里一般。我走进去一看,原来是牡丹张开笑脸在热情地呼唤人们。它的花瓣仿佛一张张柔柔的绸子,越往中间越红。就这样粉红包裹着鲜红,红得单纯,红得秀丽,红得雍容华丽。

“唯有牡丹真国色,花开时节动京城”。牡丹是我们的国花,它之所以成为我们的国花,是因为它的高贵典雅。牡丹的花瓣上常常有透明的露珠,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,金光闪闪。牡丹的叶子是深绿色的,像一个椭圆的卡片。它们就那么映着阳光,托着露珠开放着,开得高贵,开得典雅,开得雍荣华贵。牡丹这么美丽,难怪前来赏花的人络绎不绝。

牡丹的香气、叶子、花瓣深深吸引了我,我喜欢你,热情的牡丹,高雅的牡丹,雍荣华贵的牡丹。 377字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6篇:

我最喜欢双休日!双休日,是指星期六和星期天两天的休息日。因为休息两天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轻松了。不过,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会多一些。但我会合理安排时间,因为我知道“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,只要愿挤,总会有的”。

星期五的晚上,我会做完数学、英语作业。星期六上午,我会及时做完语文作业。下午的时间就由我自由支配,我可以去鸭暖乡文化站看书,可以和同学玩游戏,还可以看电视……星期天上午我写周记,将这一周最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。剩下的时间我又可以自由支配了。双休日就是这样轻松,我们不会整天埋在作业堆里,筋疲力尽。

我的双休日安排得合理吧!还是那句话“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,只要愿挤,总会有的。”只要记住这句话,鼓励自己认真做事,就一定会过一个轻松、愉快的双休日。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7篇:

在我的记忆里,外公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一个人,也常听外婆讲外公特别喜欢我。

在我小的时候,一到夏天的晚上,外公怕我受凉,从来不准家里开空调。他整夜守在我的小床边,手里拿一把扇子,帮我赶蚊子,自己却热得满头大汗!

记得有一次我把外公的军功章给弄丢了,这下可麻烦了!要知道这是外公的命根子!一家人到处找也没找到!

妈妈说:“这可是外公在战场上用生命换来的!你怎么可以弄丢了呢?!”爸爸也在一旁大声地训斥我,我吓得大哭。外公急忙过来抱着我,嘴里不停地说:“丢了算了,丢了算了!等彤彤长大了也去当兵,还爷爷十个军功章!”

可不幸的是,去年外公得了重病去世了。我站在外公的墓碑前伤心极了。心里默默地说:“外公您是我最喜欢的人!我长大后一定向您一样,做一名优秀的战士,为您捧回好多的军功章!”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8篇:

从小长到大,爷爷奶奶、爸爸妈妈给我买过许多积木玩具,在这些积木玩具中,有一辆我最喜欢的积木玩具——“战斗吉普车”!这个玩具是在我10岁生日时,爸爸妈妈送给我的。它使我既得到了快乐,又让我动了脑子。

我首先把吉普车的主板拼好,然后把车子后面的尾灯安好,把车门安上、放上“操纵档”,拼好挡板、安上车轮、方向盘、前卫机枪、座位和前灯,随后放上引擎盖、重型机关枪、轮胎和天线;这一辆“战斗吉普车”就“完工”了。

爸爸妈妈送我的这个积木玩具“战斗吉普车”的外形和真的吉普车几乎一模一样,只是缩小一些和用积木做的罢了。它大约有11。3厘米长、5。4厘米宽、9。5厘米高。它只有一个地方和真正的吉普车不一样,那就是别的吉普车的前面都装有玻璃,而它却没有配备。它一身全绿,如果放在草丛里,那肯定会找不着的。

这辆“战斗吉普车”装备了一挺重机枪、两挺前卫机枪和一把突击**(单兵作战时用),还外加一个通讯电台(用天线联络)。

……

怎么样,我的“战斗吉普车”还不错吧!你要是也感到非常的有意思的话,你也来买一辆吧(不过是一套——两辆哦)!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9篇:

一说到我喜欢的人,我第一时间想到我们高大而俊壮的蓝礼俊体育老师!他的名字里有俊,所以才英俊!

蓝老师个子不高,身材健壮;力大无比,短短的头发陪着一双“猫眼”,不高不矮的鼻子配着一张小嘴!我喜欢他的原因是:第一,力大无比;第二,既英俊又帅;第三,他可以说是一个篮球高手!

我就拿一件事说明:有一次,我们上体育课,蓝老师要和我们一些人群挑篮球。我们愁眉苦脸的接受了蓝老师!游戏开始,首先,我们边先发球。我接住了篮球,只顾往篮筐奔去,没想到,蓝老师一个箭步冲过来,球被他夺去了!我趴在地上大喊:“苍天没眼啊!太不公平啦,不玩了!老师太皮了!”我话没说完,“哐啷”,球进啦。当时,我们发着丧气的表情大叫:“哼,不公平啊!”再一次,是蓝老师拿球,我们人太多,蓝老师只能用耍人的方法来耍人,因为蓝老师个子高,所以我们碰不到球,只能防御,我像刹车不灵的一样冲过去抢老师的球。说迟时,那时快。我就把老师的球抢到手了,我高兴得不要命,嘴里还发出:嘻嘻嘻、哈哈啊哈的笑声。我再次冲向篮筐,蓝老师一伸手,我的球又没救啦!我又装哭起来!而蓝老师还笑哈哈的,“鱼尾纹”都出来了。用老话说,以大欺小,自欺欺人!呵呵。我们人人汗流浃背,气喘吁吁。轻而易举投进球的蓝老师是平心静气,像无事不做的样子!最后,我们还是败给蓝老师。

蓝老师可以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;我们人人都佩服他!这就是我最喜欢而又最崇拜的体育老师!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0篇:

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,然后发一会儿呆,继续笑笑。

我喜欢走路时,望着脚下的地,而不是仰着头,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,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。

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,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,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。

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,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。

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,不去管它的苦、辣、酸、甜,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,还是长痘痘。

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,用笔记下我的快乐,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,用歌唱自己的忧伤。

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,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,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,与周公聊上一天。

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,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,但却那么完美,那么刻骨铭心。

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,喜欢打“泡泡堂”时的刺激与快乐,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,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。

我喜欢这样的自己,大咧咧地,想做就做,想放就放,喜欢并不需要理由,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!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1篇:

很多人喜欢红色,因为红色代表喜庆;不少人喜欢绿色,因为绿色代表和平。然而我却偏爱蓝色——因为它象征着科学与未来。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远山,远山是蓝色的。

见到远山我就遐想,除了山石和树木还会有什么呢?小鸟?浮云?山泉?瀑布?嗯!也许还有矿藏呢!什么金矿、银矿……最好是蓝宝石矿。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大海,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,所以地球是蓝色的。记得我六岁时和爸爸去过南戴河,刚到海边大海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的宽阔!我高兴极了,恨不得马上也容入这宽阔的海洋!我和爸爸一起蹬上了捕渔船,心嘭嘭地跳的快极了。船开动了,海岸线渐渐离我们远去!看呀,船工捕上一大堆小鱼、小虾!咦?还有小墨斗鱼呢!嘿!煮熟以后还真好吃呢!大海有无限的资源供人类享用。我喜欢大海,因为大海是蓝色的,大海很神秘,它深不可测。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天空。天空中的星星可真奇怪!

一到夏天就蹦出那么多;可一到冬天它们又变的稀少了许多。月亮更奇怪了,它时圆时缺;圆时像玉盘,缺时像小船。那么神秘的太空需要我们去探索。蓝色带来如此多的奥秘,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?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2篇:

我非常喜欢吃荔枝。 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,摘一颗放进嘴里,一咬酸极了,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。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,像一个个小灯笼。

不过,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。剥开它的皮,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,再看里面的肉,晶莹透明,咬一口,甜津津的,让人越吃越爱吃。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,像赤褐色的小石卵。 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。可是有人说:“一颗荔枝三把火。”我才不信它呢。

可是后来有一次,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,连中午饭也没有吃,就觉得肚子胀胀的。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,突然,我的鼻子流出了血,而且止也止不住。妈妈很担心,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。来到了诊所,医生看了看,对我说:“你燥热过度,才会这样流鼻血的。你吃了什么东西,这么燥热呢?” “我吃了太多荔枝了……”我低下头,小声说。

经过这次教训,我终于相信了“一颗荔枝三把火”这句警言。但是,我也没有因为这而对荔枝产生害怕的感觉,还是很爱吃荔枝!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3篇:

下课铃一响,我们便迫不及待地挟着音乐书去音乐室上课。上课铃响,音乐老师穿着高跟鞋咚——咚——咚有节奏地姗姗而来!同学们高呼:“音乐老师来了!”老师坐在钢琴旁边,让我们站着深呼吸。然后,她弹曲谱我们唱歌,复习上学期学过的歌曲。唱完了我们坐下,老师就弹一些欢快乐的曲子给我们听。

接着,音乐老师叫我们打开音乐书的第一课,老师说:“过年你们大家都长大一岁了,我希望你们在新学期里,各方面学习比以前更好!”老师又说:“我把《哦,十分钟》这首歌送给大家,当作新年的礼物。”音乐老师笑容可掬地、甜蜜欢快地唱着《哦,十分钟》。不一会儿,老师唱完了,我看了看第一课,那是用轻快和活泼的语气来唱这首歌的。老师说:“老师唱曲,你们大家把词带到里面去。”老师开始唱了,我们也一起唱。唱了两遍,我就会了。那首歌真好听。我听着听着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首歌。我喜欢唱:“听那叮铃铃地下课铃声送来十分钟,来吧,来吧,来吧,大家都来轻松轻松。让我们那疲劳的眼睛看一看蓝天,让……”我最喜欢唱这里了。

这首歌很有礼貌。里面有“哦,你好,你好,十分钟。哦,欢迎,欢迎,十分钟。”这首歌真是好呀,它还写出了我们的心里话。它好像知道我们上课一定很累的,它里面写着:“来吧,来吧,来吧,大家都来活动活动。让我们那握笔手指摸一摸皮球,让……”从这首歌里我体会到了下课十分钟居然还可以做那么多有趣的事啊!我真喜欢这一首歌。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4篇:

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,有无数名垂史册的英雄豪杰,他们如同天上的繁星,不但闪烁着璀璨的光芒,而且数也数不清。我最喜欢的司马迁也在其中。

司马迁在公元前145年出身于黄河岸边的龙门。他生在官吏家,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,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,并打下了坚实的古文基础。

司马谈去世后,司马迁牢记父亲的嘱托,每天忙着整理父亲留下来的史料和自己走遍全国收集来的资料。正当他专心致志的撰写《史记》时,一个飞来横祸突然降临在他头上。原来,司马迁替李光辩护,得罪了汉武帝,入狱受了酷刑。司马迁悲愤交加,曾几次想血溅墙头,了此一生,但一想到父亲的嘱托,便打消了这个念头。他对自己说:“人总是要死的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。如果就这样死了,不是比鸿毛还轻吗?我一定要活下去!我一定要写完这部史书!”想到这里,他尽力克制自己,把耻辱`、痛苦埋在心底,重新摊开竹简,在上面写下了工整的隶字。就这样,司马迁发愤写作,用了整整13年的时间,完成了现在人人传颂的辉煌巨著——《史记》。

这部著作,是司马迁用一生的精力,艰苦的劳动,并忍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,那整个生命写成的闪耀着光辉的著作。

司马迁的故事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们,无论受到多大的打击与挫折,都要相信自己,相信只要精神不倒,一切都可以继续。我们要活得有意义,活的重于泰山,不能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,否则就像司马迁说的一样,活的轻于鸿毛。

我喜欢400字作文第15篇:

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谁呢?让我想想,哦,是他,他的确让我喜欢。

他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,看上去好像很有神,挺挺的鼻子下有一张爱吃零食的小嘴,白里透红的小脸,就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,个子不太高,身子也不胖不瘦。

记得有一次,数学老师让大家在放学之前把练习册里的练习5做完,在那一个练习里有一道非常非常难的题,全班同学都不会,而他却做了出来,于是,他开始给同学讲做这道题的方法,让一部分的同学也把这道题做了出来。

记得还有一次,他和别人比赛骑车,他先让别人骑在他前面,自己骑在后面,当在一个拐弯口,他超过了别人,在前面挡来挡去,不让别人过去,别人怕撞到他,刚想刹车,但是没有把好把,直接从车上摔了下来,乐得他和刚从旁边路过的人哈哈大笑起来,而和他比赛的那个人气愤的像是一只老虎,准备把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撕成碎片。

说到这里,你可能早喜欢上他了,这个可爱、聪明、勇敢的他,老实告诉你,他就是我,奇怪吗?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,那怎么谈得上去爱老师、同学、父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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